但他这样的人,最后却非要选择自己双手沾血,把依旧两眼被崔惠廷毒瞎,出车祸的全在俊推下楼,让他死在水泥地基里,有必要吗?为什么非得多此一举?因为他和朴妍珍离婚了,感情破碎,按照之前全在俊律师朋友的说法,可以通过这一点来要回女儿,全在俊不死,他绝对会和河道英抢人,只有杀了他,河道英才能安心。另一方面,河道英的自尊心,虽然他不爱朴妍珍,但是全在俊借此去救她,自己的女人以后和其他人在一起,他无法接受。徐昂:因为过去的几年里我们一直面对着离别,很多人也在为无法相见付出等待,我希望这部电影有一种疗愈人心的作用,给人疗愈,可能它更是一种抚慰,让我们能勇敢地直面很多事情。离别毕竟是痛苦的,但若这个事我们都能直面它了,那还有什么接受不了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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